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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枫”景|房屋受损如何鉴定?“法官+代表”现场解纷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26 17:09:20 打印 字号: | |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2023年5月我院丁卯法庭成立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一揽子发挥“代表履职、接受监督、汇聚民意、协同解纷”的职能作用,充分展示基层人大代表在多元解纷中的优势。

“都已经中午12点半,法官还和人大代表一起在我们这调解,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丁卯法庭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受到当事人感谢。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家住镇江某小区的赵某回家后发现家中屋顶漏水,探查后得知楼上住户钱某家里通往阳台的水管破损,殃及自家,最终导致自己家的天花板、墙面、家具等损坏。赵某诉至丁卯法庭,要求钱某修复受损房屋并赔偿8000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钱某对于漏水造成赵某家里受损的事实予以认可,但双方在修复房屋及相关的赔偿数额方面分歧很大。考虑到移送鉴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曹涌想到可以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一同化解纠纷。

4月19日上午,区人大代表、镇江亿都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玲凤接到邀请后,与承办法官曹涌一同前往现场开展勘查和案件调解工作。

“漏水起皮的地方铲除破损部位补腻子刷漆即可;樟木衣柜泡水后,下方三个抽屉抽拉不畅是因为木材膨胀,可以找老师傅开槽修复;地板现状尚可,但是含水率较高,存在起皮破损的风险,同时因为材料为复合板,为老式工程板尺寸,无法修复,只能进行整体更换……”

作为装饰装修行业的专业人士, 陈玲凤来到现场后,首先细致地查看了受损的家具、地板及墙面等部位,并列举了一条条修复意见。有理有据还有解决方法的回答,让双方当事人信服,法官趁热打铁,就地组织当事人协商纠纷化解方案。经过承办法官与人大代表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钱某一次性支付赵某赔偿款7000元,纠纷当场化解。

“邀请人大代表从‘法、理、情’的角度释法明理,同时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让矛盾化解少了‘对簿公堂’的紧张,多了司法关怀的温情,也为日后邻里关系的修复提供了粘合剂。”曹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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