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的申请执行标的额为5000元,最大的158877元……一件件民生小案,背后关联的却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权益,5月20日,我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聚焦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群众普遍关注的一批案件,集中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以真金白银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现场监督,镇江中院视频号及法眼新观察、我院官方抖音号对此次集中执行行动进行现场直播,吸引了60余万人次在线观看,全国各地的网友通过直播镜头,“零距离”参与执行现场。
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尤其引人关注。据执行干警介绍,被执行人江某一直以家庭困难为由不履行赔偿义务,但现场却在其家中搜查出10000余现金和首饰等其他物品。
在镜头中,被执行人江某被带上囚车,拘传至法院。
网友关注的这起案件是如何解决的?一起来看最新进展。
“我女儿已经把钱打过去了,账户可以给我解封了吧?”
“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过就可以了。这是我们昨天扣押的物品,你检查一下。”
5月21日上午,在我院,江某接过了执行干警递交的纸袋,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纸上写下:“所有扣押物品除现金1万元外,已全部退还给我。”
2022年10月,江某骑电动自行车与步行的赵某发生碰撞,该事故致江某与赵某均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江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承担次要责任。我院判决江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共计150000余元。
在我院,江某表示自己在事故中也受到伤害,若是申请执行人赵某愿意退让一步,自己也不要求赔偿了。
充分协商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江某承诺一次性给付赵某80000元,并将我院搜查出的10000元现金交予赵某。
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最终得以妥善化解。
“拖延不是躲避执行的‘金钟罩’。”执行干警表示,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体现在执行的各个阶段。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一次事故给一个普通家庭带来的不仅是人身损害,还有经济上的损失。
直击现场
上门搜查
拘传
调解
被执行人为孕妇,现场促成和解。
当天晚上,被拘传到我院的还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俞某,也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20余人,警车4辆,搜查被执行人住所或经营场所4处,拘传2人,促成3起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9万余元。
“其他在被执行人家中搜查出的物品,下一步将依次进入鉴定评估、司法拍卖程序,便于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