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 真山真水 城市山林
素有“天下第一江山”之美誉
守护绿水青山
呵护长江生态环境
共筑生态安全屏障
是推动镇江高质量发展的
必然要求
更是人民法院任重致远的
神圣使命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镇江时,叮嘱镇江“继续努力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牢记总书记的谆谆嘱托,镇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向“绿”而行,向“新”而生,镇江成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国家低碳试点优良城市。
2024年2月28日,在省法院和镇江市委的关心推动下,北固山环境资源法庭在我院成立。
北固山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是省法院在更高层次上深化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全面布局环境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镇江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抓好“生态要提升”紧迫任务的重要抓手。
它的设立必将有助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需求新期待,必将有助于更好实现“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做优做强”的目标,必将有助于更好展现镇江“创新创业福地、山水花园名城”的城市愿景,也必将推动镇江法院环境司法保护再上新台阶!
新起点新征程,镇江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在省法院有力指导、市委坚强领导和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监督指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不辱使命,以高质量的司法实践致力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镇江品牌”,为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镇江画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