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我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座谈会,进一步树立公正与效率意识,强化市场化、法治化理念,稳妥做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共同打造营商“软环境”。会议由行政庭负责人陈宁主持,15家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及部分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院近年来破产案件审理情况,强调我院破产审判团队和破产管理人要树立共同体意识,重点关注“营商环境指标完成度、法院在经开区的司法贡献度、人民群众对破产审判的满意度”等三个维度的效果,坚持高站位思考、高标准履职、高效能管理,助力经开区营造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对于破产财产,我们如何高效处置?这需要集思广益。”“关于管理人的选任,建议进一步优化方案,营造公平的职业环境。”“希望能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与其他部门多沟通、多配合,切实解决破产审判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破产管理人代表分别从加强府院联动、增强与各方沟通协作、高效处置破产财产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管理人要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一要充分发挥管理人职能,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二要加强配合,群策群力,积极稳妥推进案件办理。三要廉洁自律,规范管理,尽可能降低相关费用。同时强调,破产审判团队要加强对管理人的指导和履职监督,引导破产和解、重整,既要秉持“损失最小化”原则,又要秉持“法律、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尽最大可能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僵烂闲”项目出清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