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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邮寄来的锦旗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1 18:13:45 打印 字号: | |

3月21日,我院立案庭收到了一个快递,打开一看竟是一面锦旗。这是2月26日调解成功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王某特意邮寄过来的。

“这是我们的工作,也是责任,不用特意来送锦旗了。”

“真的是太感谢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了!正是法院做了很多工作,我才能顺利拿回货款,一定要送面锦旗表达谢意!”

原来,王某此前在电话里就已经表达了感谢,面对法官的推辞,王某最终选择通过邮寄的方式送来锦旗。

王某系某菜市场从事水产买卖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9月16日至10月31日,江某从王某摊位购买了一万余元的螃蟹,但一直未支付过货款。后因江某家庭变故,王某多次索要货款无果后,将江某家属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件情况及王某的心情,驻院人民调解员向他详细讲解了调解途径化解纠纷的优势,为尽快拿到货款,王某同意了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在法官指导下情理法融合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该案被告当场履行。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期待,我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强化调解员能力建设,提升多元解纷效果,做好常态化普法宣传,加大典型案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流程、优势的宣传力度,提高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首选率。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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