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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起诚信|人勤春早 我院集中执行进行时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5 17:56:03 打印 字号: | |

民有所呼,执有所“应”。3月22日,我院开展常态“凌晨集中执行”行动,对涉民生案件集中攻坚。

故事一:“半个小时内钱一定到账!”

作出承诺的人是陈某,他因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3月22日当天,执行干警前往陈某住所地上门执行,并在其家中搜查出金银首饰、名牌包等。但陈某态度消极,不愿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经与申请执行人电话沟通,陈某仍表示自己没有钱可以给付。我院决定依法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干警遂带其前往医院进行例行体检。在去往医院的路上,陈某终于急了,忙说半个小时内肯定将钱款打到账上。

“你放心,今天如果将钱款履行完毕,法院会依法作出解除拘留决定。”

最终执行干警确认了陈某将68000元钱款履行完毕,我院依法解除对其拘留决定,车子在医院门口停下。

故事二:强制执行时,立马还欠款

与陈某一样,经我院采取强制措施后才履行义务的还有沈某和王某。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欠款14000余元,被拘传到法院后,其家属立马给付了所有欠款。王某在执行干警上门执行后,向法院查封账户上缴纳了足额的钱款,等待法院扣划。

小标的,大民生。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进行约谈、拘传、拘留,通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震慑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是本次集中执行行动的重点举措。与此同时,我院执行干警对暂时遇到困难、无故意逃避债务、规避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采取灵活、人性化措施,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故事三:公共楼道破墙开门,恢复原状!

张某与李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我院判决李某将公共楼道电梯间外东墙上的门封闭,恢复原状。经多次通知、张贴公告、当面告知,李某仍未能履行。本次集中执行,执行干警将李某拘传到法院,进一步沟通。

“我一时疏忽,未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未能及时履行。”李某态度良好,并承诺在2024年4月2号前将门封闭,恢复原状,若到时仍未履行,自愿接受法院拘留、罚款,同时缴纳了保证金,签署了承诺书。

草长莺飞季,厚积薄发时。此次集中执行有效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标的案件,我院将持续高效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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