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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诉讼费退费、追缴及执行案款发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30 10:05:28 打印 字号: | |

1月25日,我院召开诉讼费退费、追缴及执行案款发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蒋平,立案庭庭长张红出席发布会,市、区媒体记者参加。

“胜诉退费、败诉追缴”,诉讼费退费是依法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的一项有益制度。张红庭长介绍了法院诉讼费退费、追缴移送工作情况。近年来,我院根据上级部署安排,按照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应追尽追的工作要求,主动开展诉讼费退费、追缴专项整改,实现“一次、全案、全额”退费追缴工作目标。

我院从压实责任、主动服务、专项治理三个方面着手,制定诉讼费收取、退费及追缴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在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正确填写《诉讼费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案件生效后主动发起退费申请流程,对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经催缴当事人未缴的,通过强制执行措施进行追缴;针对诉讼费退费、追缴定期开展专项核查。

2023年,我院审判、执行部门对2019年以来审结的案件诉讼费退费追缴情况进行逐案排查清理,对应退未退、应追未追实行逐案“销号”,审判工作中的退费、追缴移送率达100%。

执行案款发放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发布会上,蒋平局长介绍了执行案款发放的工作情况。2023年,我院发放案款4189笔,总计3.8亿元。执行案款发放督办64期,共计督促发放案款2794笔。

应发尽发。2023年7月,对执行案款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目前我院未经审批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清理率达100%,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动态清零。

动态监管。充分运用案款管理系统信息化运用,实时监管案款到账及发放情况。实行“一案一人一账号”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案款审批核查制度,杜绝执行案款违规发放风险。

实时推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执行案款到账信息、延期发放信息、案款发放信息通过短信消息、微法院公众端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实时推送。

提质增效。执行立案时,要求申请执行人填写《申请执行人收款账户确认书》。案款到账后,及时通过申请人所填写收款账户发放案款,避免因申请人资料填写不全,导致执行案款无法发放。

新闻发布会当天,我院还发布了《关于诉讼费退费、追缴及执行案款发放的提示函》,提醒符合诉讼费退费及案款发放条件,但未能预留账号信息的当事人及时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诉讼费退费及案款发放事宜。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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