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今天还500元,从下个月起,保证每个月还800元。”
“我不同意,他今天至少给我800元。”
“可以,可以。”
……
9月12日,这样的对话出现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当天开展“凌晨集中执行”,对涉民生案件集中攻坚。虽然开头对话双方的沟通金额不大,但被执行人艾某因脑梗多年,行动不便,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全部债务。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另一边是被执行人的实际困境,要怎么平衡?了解到艾某有还款意愿,只是出于自身情况,一时不能完全返还欠款,申请执行人刘某也理解艾某的不易,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
执行工作要以人为本,体现善意文明执行,但面对恶意拖延不履行的行为,也要重拳出击。
申请执行人曹某被某公司拖欠加工款2万余元,他表示曾多次上门催讨,但被执行公司每次都是“去一趟,给一点”。9月12日,执行干警上门执行,充分释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在司法强制力的威慑下,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当场将剩余的欠款履行完毕。
当天“凌晨集中执行”行动,我院共拘传3名被执行人。其中,一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一人在法院当场给付3万元,还有一人因拒不履行被实施司法拘留。另外,我院还现场查封扣押了一辆汽车。
“案件不论金额大小,都是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我们法院将继续加大涉企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重拳出击和善意执行双管齐下,执行力度与温度并行,聚焦‘公正与效率’,全力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蒋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