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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第二次入选!我院一案例入选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3-21 17:50:49 打印 字号: | |

今天,省法院公布了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我院报送的《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重整案》榜上有名,这是镇江法院第六次入选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也是我院第二次入选。 

关键词 

重整价值识别、预重整、重整投资人引入

 

基本案情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力信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锂离子动力电池制造,投资规模约30亿元,拥有完整生产线和40多个整车车型配套,获得近300项动力电池技术方面的专利,是地方重点规模企业。2020年以来,该公司因经营资金严重不足,陷入债务困境,导致多起诉讼缠身。2021年初,债权人向我院申请对力信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我院经过深入研判,认为债务人虽然面临短期债务危机,但其生产线完整、产能充足、经营持续、上下游产销网络畅通、研发团队稳定高效,有可供偿债的资金来源,具有极高的重整价值。2021年6月,根据债权人、债务人的申请,决定启动预重整。期间,260余家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近30亿元。通过市场主导和司法指引,债务人和临时管理人有序完成了资产评估、债权债务审查、意向投资人招募、投资人尽调等工作,拟定的预重整方案获得多数债权人支持。2021年9月,临时管理人向我院申请终结预重整程序、并转入破产重整程序。依托镇江新区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属地政府、法院多次派员参加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工作,监督并积极推进债权人、债务人及重整投资人之间的磋商谈判,协调重整投资人进一步优化重整投资方案。经债权人会议审议,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均一次性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6月6日,我院裁定批准力信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抵押权综合清偿率由破产清算的50%增至100%,普通债权受偿率提高35个百分点。

 

典型意义 

该案系人民法院加强破产企业重整价值识别,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探索运用预重整程序挽救盘活企业的典型案例。该案通过引入“债转股”模式及战略投资人,化解债务28亿余元,盘活土地24.98万平方米、房产10.83万平方米,确保500多名职工稳定就业,成功实现企业“涅槃重生”。一是充分发挥破产保护功能,完善重整价值识别机制,对困境企业及时、尽早采取挽救措施,降低债务人直接进入破产程序以及可能面临重整失败的风险,提高重整可行性。二是以市场化方式引入“债转股”清偿模式,通过增加公司净资产、缩减偿债资金、保证生产经营资金等方式,实现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方主体对公司持续经营价值的公平高效重新分配,促使债务人快速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提高重整效率。三是注重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与产业创新赋能相结合,多渠道引入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共享产业链资源协同创新,以破产重整为契机打造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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