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新闻发布会|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四道防线”推动汽车消费纠纷领域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2-11-11 17:28:56 打印 字号: | |

11月10日上午,我院召开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报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案件审理情况,梳理常见争议问题,并针对消费者维权难点提出建议。我院副院长钱晓龙,丁卯法庭负责人曹涌出席会议,部分市、区两级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2019年以来,我院共审理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8件,其中,购买二手车维权纠纷案件25件。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且增幅较大。从已结案件类型分布来看,涉及欺诈要求退一赔三的案件20件,其中赔偿金额最高达336000元。定金纠纷12件,逾期付款纠纷11件,一般质量瑕疵纠纷8件,其他因合同相关义务履行不当引发的纠纷7件。

面对类型日渐繁多、审理难度较大、欺诈认定难等案件特点,我院积极“破局”。曹涌介绍,法院充分发挥与镇江消协、镇江新区汽贸协会建立的汽车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作用,进一步探索线上联动调处模式,确立消费纠纷无争议事实记载,强化司法确认保障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同时,借助多元解纷力量,构筑“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工作站——丁卯街道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镇江新区消费者协会——镇江经开区法院”四道纠纷预防、解决防线,从着眼于“事后纠纷解决”向“事前问题预防”转变,推动汽车消费纠纷领域诉源治理。

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二手车辗转多手,信息不完整追责难、经营者履行义务不当,易产生欺诈嫌疑、分期付款购车债务人送达难等问题,发布会上还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是消费者要谨慎选择,认真查验机动车,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及时理性维权。一旦发生纠纷,及时主张权利,通过与销售者沟通协商、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到法院起诉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加强专业术语的释明力度,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注意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并确认其法律责任。

三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行业组织的自律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作用,加强管理部门引导,依法打击违法销售、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责任编辑:办公室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