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效,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5月23日下午,我院召开建设工程案件诉前鉴定协调推进会。立案庭、民事审判庭部门负责人,相关员额法官及司法鉴定科工作人员参加,审委会专职委员吴茜出席会议。
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市中院关于诉前调解阶段委托鉴定工作的相关要求,参会人员就如何在诉前调解程序中开展建设工程案件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
司法鉴定是建设工程案件审理的重要环节,普遍存在鉴定时间长,易形成长期未结案件的问题。在诉前调解程序中开展司法鉴定,将诉讼“中”的鉴定工作移至诉“前”,能促进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的有机结合,有助于当事人在诉前明确诉讼请求,方便调解。即使形成诉讼,也可以缩短办案时间,提升审判质效。
会议要求,业务部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案件的诉前调解和诉前鉴定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也为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做好基础工作,以司法审判为助企纾困提供新动能,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贡献法院力量。
参会人员针对司法鉴定相关的操作流程、操作规则、注意事项、协调对接等方面充分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建设工程案件诉前鉴定是便民利民的新举措,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实施意见规范操作,全力做好司法为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