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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三个“一”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2-02-16 17:45:34 打印 字号: |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院以三个“一”为落脚点,不断强化司法保障,全力优化司法服务,为镇江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一项机制深化破产企业处置

“此次成功拍卖,不仅有效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依托园区板块政策,通过新项目的引进为新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2022年2月8日,我院成功拍卖了一破产企业的3份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成交价超4000万元。

为了顺利推进该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我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与新区管委会交流沟通,主动对接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招商部门等,通力协作,助力破产企业债权清偿,40000多平米土地“重获新生”。

这次成功拍卖是我院利用府院联动机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生动缩影。近年来,我院凝心聚力提高审判质效,服务企业发展,积极推动镇江新区率先在全市建立了破产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审结破产案件40余件,化解破产债务逾100亿元,两个破产清算案件分别入选江苏省法院十大破产经典案例、镇江市"十大法治事件"及镇江中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推进精细化破产审理,构建“执破衔接+简化审”模式,稳步推动破产审判繁简分流,2020年10月,业务庭室被评为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这些成绩的背后是我院持续优化审判队伍、规范破产审判工作流程、深化府院联动协调等一系列举措的有力支撑。

一种理念护航企业和谐发展

2021年,在执行天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化名)与方圆科技有限公司(化名)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予了方圆科技有限公司一定的宽限期,并未立即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在宽限期内,法院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促成双方就剩余申请事项达成和解,最终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强制执行,方圆科技有限公司得以继续租赁天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房屋土地等,进行生产经营。

“我院一直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力求通过灵活运用活封活扣手段,规范慎重适用信用惩戒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影响,”该案承办人说。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2021年,在审判环节,紧紧围绕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公正审结涉投资贸易等各类合同纠纷738件,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大力降低纠纷解决的时间和成本。在执行领域,一方面坚守法律底线,加大执行力度,开展“雷霆行动”凌晨集中执行22次,涉民生、小微企业案件执行到位金额4762万元,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坚持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制度,依法及时删除失信名单1374人次,为216家企业及时恢复信用,护航企业和谐发展。

一个“新”字激发市场活力

如何在“新”字上做文章,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我院从保护创新理念着手,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全市首次适用惩罚性赔偿,促使对侵犯西门子公司商标权的被告依法判赔45万元,让恶意侵权者付出高昂代价。妥善审结假冒3M商标防疫物资案,2021年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省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从疑难案件审理“新”探索做起,创新破产审理方式,全市首次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全市首次实行“带租拍卖”破产资产处置,某新能源公司4066万元高价成交,溢价率为34.8%;全市率先探索预重整,对两家企业开展庭外重组、破产重整。

在涉企服务“新”提升上用功,建立“企业—网格—法院”助企服务机制,6位党组班子成员以调研走访为重点,深入企业了解涉法需求,全市率先启动“云上法庭”,全面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先后发布“应对疫情服务保障企业发展10项措施”“助企惠民服务13条举措”、组织“法治惠企直通车”等普法行动,提升企业知法守法意识。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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