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发布《关于通报表扬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吴强同志被评为“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吴强同志是一名“老法院人”,他从事一线审判工作38年,也是一名“普法先锋”,曾获镇江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及镇江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个人。在审判实践中,该同志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身体力行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维护社会安宁,促进平安新区建设,在社区、机关单位、工地、企业都曾留下他奔波普法的身影。
他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普法工作能力。作为庭长,他有丰富的审判经验,也时常腾出时间致力普法工作,结合“三官一律进网格”“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制订了详细的普法计划及讲稿,为精准普法夯牢基础;持续聚焦基层普法,五年来,先后深入辖区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进民居、进特殊群体等举办31次法律讲座,有效提高群众自觉守法用法意识;着眼创新创优举措,根据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先后推进发布《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计划》、《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建立和完善了全面维权、寓教于审的涉少案件审判体系和维权体系。
法院是普法教育的重要阵地。我院将持续加强普法工作,不断扩大普法队伍,把普法职责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凝心聚力为营造法治化社会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