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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正义三十载 初心不改铸法魂—“荣誉天平奖章”获得者感言
  发布时间:2022-02-10 09:49: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从最高院传来喜讯,我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林丽俊同志被授予“荣誉天平奖章”。

“荣誉天平奖章”由最高人民法院设立,颁发对象为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满30年的法院工作人员,表彰他们长期坚守岗位、勤勉务实、恪尽职守、数十年如一日为人民司法事业所作出的贡献。

林丽俊同志于1991年大学毕业进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工作,2007年通过组织遴选到我院,2020年7月组织部门任命为我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从大学毕业至今,林专委已在法院工作三十年,这三十年是国家法治建设不断完善,逐渐程序化规范化的三十年,也是林专委个人成长,献身司法事业的三十年。提到这枚天平奖章,他说

守望正义三十载 初心不改铸法魂

时光荏苒,流年似水,三十年过往,不仅承载着岁月的沧桑,还在我的人生中深深地烙下了司法为民的法院印记。

当年,怀揣着法官理想走进法院大门,从书记员岗位干起,逐步成长为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庭长。早期的民事审判工作,主要面对的是家长里短,为熟悉乡土人情,我经常走访镇、街道,村、社区,联系人民调解员,主张通过调解化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遴选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后,除了承担民事案件外,还先后审理了四十余件破产清算案件,为新区转型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并为持续推进“套路贷”虚假诉讼整治、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解纷等工作积极贡献力量......作为一名法官,我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执司法利剑,守公正天平,力求通过办案定分止争,促民生和谐。

我热爱法院工作,每当帮助一位当事人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我都由衷地感到高兴。从我穿上法袍的那天起,我就无悔于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人,与法同行三十载,初心从未改。“荣誉天平奖章”对我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它是组织对我长期在法院辛勤工作的肯定,与此同时,回顾这些年的工作,作为一名老法官,我将继续发扬“传帮带”作用,持续学习,与法院新人共成长。

乘风破浪不畏难,扬帆起航正当时。接下来的岁月,我会以这份荣誉为新的起点,一如既往地坚定信仰,以手中的法槌敲响正义之声,用心中的天平守护民生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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