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被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授予“2018—2020年度镇江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院继2015—2017年度被评为“镇江市文明单位”后,再获此殊荣。此外,我院已多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并积极争创2019—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狠抓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警个人素质,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质效,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8年至今,我院紧紧围绕思想道德建设,以提升素质为主线,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学习榜样精神;秉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理念,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学习教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党建与审判双促进;大力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法护民生为核心,常态走访企业、村(社区),聚焦“急难愁盼”,解决民生难题;坚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普法进基层为重点,开展“法院开放日”,举办模拟法庭,推进“法官进网格”,送法进企业、学校、社区,做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器......以多样服务、多彩活动持续丰富文明建设内涵,以实干实绩弘扬精神文明。
我院将以获评文明单位为新起点,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把文明创建的成果充分转化落实到为群众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的行动上来,进一步以优质服务展现文明单位创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