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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在两同”建新功】丁卯法庭:“三浚清源”深化涉产权式商铺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1-09-28 15:44:48 打印 字号: | |


2021年,我院丁卯法庭针对辖区市场产权式商铺纠纷处理,提出“浚”的思路,进一步坚持调解优先理念,延伸审判职能,常态普法宣传,与街道、社区、工商等联动协作,着眼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致力体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一是建立“市场+宣传”机制,“浚”源头治理。以“市场”为关键点,围绕街道社区和网格工作人员、行政职能部门、市场管理人员等开展走访座谈,阐述产权式商铺经营模式的风险隐患,典型案例的法律化解思路,各方需要关注的主要事项等,分析解纷产生“症结”,探寻预防化解之道。2021年来,院主要领导带队走访丁卯街道、企业,探索建立“企业—网格—法院”多元化、立体化的纠纷化解体系;法庭对接丁卯街道召开“六大市场”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1次,走访市场所在社区4个,开展诉源治理法治讲座2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筑牢诉源治理工作基础。

二是建立“市场+人民调解”机制,“浚”多元治理加强与辖区街道、司法所、工商部门、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社区联动协作,出现涉产权式商铺矛盾纠纷,分流纠纷,促进业已形成的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诉讼外和解、人民调解等其他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构筑多元化、立体式的纠纷化解体系。主动融入丁卯街道党工委领导的调解体系,对接街道“宜调解”服务中心,通过“一网三联”多元解纠机制的优势(一网指法院的网格员积极融入社区,并联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基层相关单位联动积极对接,对于可能引发的诉讼案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纠纷的源头进行化解。自今年1月开始,与“宜调解”服务中心对接,通过诉前联调,类案指导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

三是建立“市场+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浚”规则治理。符合司法确认的案件,启动“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程序,实现“调解事了”。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司法个案判决旗帜鲜明地告诉社会,法律提倡什么、否定什么、保护什么、制裁什么,对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起到独特的价值。今年已结的某公司64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案件虽然均为判决案件,但通过判后的释法明理及答疑的形式,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未提出上诉,发挥了司法审判规范、指引、评价和引领作用。同时,今年已受理的68件某经营管理公司案件,目前已结的17件案件,仅有2件判决,另有15件均调解撤诉结案,实现“调解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我院丁卯法庭将以领导“领办难题”和政治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涉产权式商铺诉源治理,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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