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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我院三个月发放执行案款1.18亿元
  发布时间:2021-06-09 17:25:24 打印 字号: | |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院执行局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行动,紧紧围绕清干净、清彻底、清明白的“三清”目标,对未发案款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应发尽发,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5月底,已发放案款387笔,共计1.18亿元。


一是强力推动。我院第一时间落实上级要求,多次在党组会、执行局例会中专题研究部署案款清理工作,抽调执行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对应发未发执行案款发放工作的组织推动。


二是专人清理。严格按照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标准,配备执行案款管理专员,对到账案款及时提醒,对符合法定条件暂不予发放的及时发起延期提醒。


三是逐案督办。对案款到账、审批发放、延期发放等进行滚动梳理、逐案研究、及时清理。由执行案款管理专员对接执行干警、财务人员,一案一清,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发放到位。


四是技术跟进。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中,开通使用“案款管理”功能,第一时间解决系统和技术问题,以“智慧执行”推动案款清理发放。

五是制度跟上。完善修订《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资产管理处置工作暂行办法》,研究制定《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目标要求,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人。

通过执行案款专项清理行动,将未发放的执行案款及时发放到当事人手中,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足感。与此同时,法院进一步完善了案款管理机制,强化了节点监督,提升了执行案款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行动,以最大决心、最实举措、最严要求继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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