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人物:吴茜,我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跟班人员:方小玲,我院立案庭法官助理
四月初全市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比学赶超促发展”活动,我院先进对象是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茜。吴专委曾先后荣获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优秀庭长、镇江市人民奖章、镇江好人等荣誉,并荣立一等功、二等功。
在这次跟班学习活动中,很幸运我能成为跟班人员向先进典型吴专委学习,学习办案经验、学习奉献精神、学习服务意识。
审判经验“宝库”
我刚加入速裁团队独立办案不久,很珍惜这次跟班学习的机会,吴专委拥有二十多年的审判经验,案件审判方面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记得刚接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称其受伤前经营零售超市和棋牌室,受伤后雇佣他人照看店面并支付8000元/月的工资报酬,故以此作为其误工费的主张标准。撰写文书时我认为以原告的年龄及实际用工成本,8000元/月标准肯定过高,但具体如何准确认定工资标准却难住了我。后来我在吴专委那儿寻到了答案:以上年度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收入为参照标准。吴专委还告诉我,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只要心细其实不难,需要注意的就是误工费的认定标准,很多案件中伤者从事的工作听起来五花八门,司法实践中认定误工费可参照同行业标准。根据吴专委的指导意见,我的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被告也及时履行了相应的支付义务。
在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其他困惑,如离婚案件中婚生子的抚养权归属、买卖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利息的起算点及计算标准、劳动争议中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否合法等等,吴专委都一一耐心给我作了解答。
待人接物亲和
作为立案庭的法官助理,我们不仅要协助法官办理案件,还经常要协助处理来院的涉法信访。吴专委待人接物亲切随和,无论是向年轻同志传授审判经验,还是向来访群众进行释法明理,总是耐心而又细致。
有一次,我陪同吴专委接待一对年过七旬、因为拆迁问题信访的老夫妇,本以为会是一场“硬仗”,但最后,我却深深地被吴专委“春风化雨”的态度所折服。那次接待,吴专委热情地为夫妇俩倒上热水,耐心倾听他们陈述具体的信访诉求及事实、理由,一听就是一整个下午。看到别的干警都下班了,我便有点着急了,可吴专委却没有丝毫不耐烦,还在细致地翻阅夫妇俩提供的每一份书面材料。在了解夫妇俩现阶段的具体信访诉求后,吴专委先向两位进行法律释明,随后告知他们寻求解决问题的救济途径。最终夫妇俩满意离去。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吴专委意味深长地对我说:“作为法官,审理案件绝不是一判了之,判后答疑及判决生效后的权利救济,对当事人来说更为重要。作为法官,只有将‘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落到实处,那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会更加让人信服。”
行动雷厉风行
吴专委虽然说话轻声细语,但是做事却很雷厉风行。去年11月分管立案庭工作后,吴专委将制定本院信访接待规则的任务交给了我。
起初,我有些畏难情绪,草拟规则进度缓慢。但吴专委的一番话彻底扭转了我的想法,打消了我的顾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科学具体的信访接待程序,既是对群众负责,也是对我们工作的完善,有利于我们了解他们的诉求,下一步更好地办理案件。多拖一天,都是对老百姓的不负责任。”
在吴专委的指导下,我查阅了多家基层法院有关信访接待的事实细则,结合本院实际,草拟了一份依法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规定。该规则当年12月就在院里开始实施。现阶段我院在信访案件处理上,有了更规范的流转程序、更具体的操作指引,结案时间也大幅缩短。我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暗暗告诫自己,办事办案绝不能拖拉,一定要真正把人民的需要放在心上。
“法槌握在手里、担子扛在肩上、群众放在心里”,吴专委时常在立案庭的例会上讲这句话。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断提升自己,这不仅是她的行为方向,也是我的学习目标。不忘初心,敢于破局,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体现在工作的点点滴滴。
跟班还未结束,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故事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