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受理了多起与摩托车相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法院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驾驶、超速驾驶、酒后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且多数车主未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加上本身经济条件不好,导致其赔偿能力有限,造成案件赔偿款难以执行到位,给社会带来一定隐患。
2020年底,我院向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司法建议书,从筑牢涉摩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加强路面执法工作、严查摩托车投保情况和加大涉摩法制宣传力度四个方面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摩托车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规范他们的驾驶行为。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新区交警大队研究决定,从2021年1月上旬开始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查处,同时开展一系列针对机动车车辆(重点是摩托车)的法治宣传活动。近日,新区交警大队将落实及整改情况复函我院。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院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依法履行好司法建议职责,为相关单位提升科学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言献策,在促进有关单位堵塞漏洞、规范行为和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了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