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案例速递】小心!网络教育培训中的那些坑
  发布时间:2021-01-13 09:47:40 打印 字号: | |


“我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好像不能考(消防工程师资质)吧?”“可以考,我们给您走的是企业报名,我们机构与一些企业有合作,我们给他们作内部培训,企业会给我们机构部分名额,您放心。”

得到培训机构这样的允诺,相信一些有意向报考资质类考试,但自身又不满足报考条件的学员都会有所心动。可是,当学员报名参加培训后,更大的“坑”却还在后面。近日,我院就成功调解了一起这样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去年7月,家住浙江诸暨市的王怡(女,化名)在某网络平台上,看到江苏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消防工程师考试相关信息后很感兴趣,于是便在平台留下自己姓名和联系方式。很快,该公司报考中心的一位张老师加了王怡微信。

加上微信后,王怡向张老师表达了自身报考条件等方面的一些疑问和顾虑。张老师在微信上热心地又是发送辅导资料,又是展示学员成绩单,并承诺在其报名考试时,帮助其通过企业员工免审通道报名。在张老师连续几日推介下,王怡被说动,与该公司签订了辅导协议,并通过微信微店向该公司陆续支付了3580元培训费。

去年8月中旬,全国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开启报名。王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审核始终未能通过,而先前一直“打包票”的张老师此时却又换上了另一套说辞。觉得自己上当受骗的王怡通过邮寄立案方式,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培训费用。

根据分调裁审要求,我院将这起案件分流至人民调解员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丁卯法庭人民调解员黄苏理接到案件,便与法官助理卢娓娓一起联系了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谁想,接电话的却是一名自称是该公司前任老板刘某,刘某称该公司已经转手给现任负责人付某。卢娓娓向刘某释明法理,晓以利害关系,刘某表示将帮助联系付某。次日,付某给卢娓娓打来电话表示愿意调解。最终,双方在卢娓娓电话沟通调解下,该教育科技公司退还了王怡相关培训费用。

“在报名网络教育培训时,一定要认真审查培训机构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多种渠道了解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与声誉。特别是在签订培训协议时,要看清楚合同条款,不能心存侥幸,轻信空头承诺。”丁卯法庭法官助理卢娓娓提醒道。“培训教育机构也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更不能为了不正当利益而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办公室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