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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引发诉讼 诉前调解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0-12-30 20:14:27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这两个案子都让翟老师调解成功了,帮我们及时要回货款!太感谢了!”12月16日,新区某润滑油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专程来到我院,为我院人民调解员翟国富送来一面“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锦旗。

原来,新区某润滑油公司因催要货款无果,今年9月和11月,先后将江苏某农业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嘉兴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分别诉至法院。

根据分调裁审工作要求,法院将这两起案件分流至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翟国富接到案件后,根据案件标的金额和被告还款意愿,采取不同的调解策略进行矛盾化解。

“要告就让他(指原告)告!”9月,在调解原告与被告江苏某农业机械配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时,起初被告态度强硬,不愿接受调解。为了缓和原、被告的关系,翟国富多次电话联系该农业机械配件公司,向其释法进行劝解。“你们两家往来合作多年,为这次货款彼此闹僵,以后两家生意或多或少会受影响,不如好好沟通,争取把事情解决了。”在翟国富多次劝说沟通下,该农业机械配件公司逐渐愿意接受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江苏某农业机械配件公司分2期给付20多万元货款。

11月,在调解另一起与被告嘉兴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时,翟国富通过翻阅诉讼材料,发现案涉标的金额较小,调解可能性很大,于是电话联系嘉兴的这家企业。“拖欠货款终究不是经营之道,企业经营更要考虑社会影响,丢了诚信谁还愿意和你做生意。”电话里,翟国富告知该企业其中利害关系。该企业表示愿意一次结清货款,但希望原告撤回起诉。翟国富将该公司意愿告诉原告,针对货款给付时间等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协调。在翟国富的“牵线搭桥”下,嘉兴某公司于12月12日一次性给付所欠全部货款,原告撤回起诉。

新区某润滑油有限公司的两起案件都以调解方式得到圆满解决,既减少了诉讼成本,又缓和了双方企业之间关系,遂有了开头送锦旗致谢的一幕。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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