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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犯罪线索 依法移送材料 及时报备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07 10:32:06 打印 字号: | |

11月27日,从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传来消息,我院移送的四起虚假诉讼案件,有两起已被立案侦查。此前,我院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同时,还专门向纪检部门报送。据了解,此情况今年在镇江地区尚属首次。

日前,在排查破产案件虚假诉讼时,我院发现此前审理的顾某与甲公司劳动争议、姚某与乙公司劳动争议等四起案件,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涉嫌虚假诉讼。实际上,顾某、姚某等人的债权没有得到破产管理人确认。经法院审委会确定,四起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在再审审查中,顾某、姚某当庭陈述其债权确非职工债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11月18日,我院将四起案件有关材料移送至镇江公安局新区分局和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意见要求,法院还于同日将案件相关情况抄送报告中共镇江新区纪工委,相关情况报送纪工委予以备案。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大案件排查力度,积极深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构建信息互通平台,加强对虚假诉讼的预警和研判,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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