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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载诉案正曲直  一堂明镜断是非
  发布时间:2020-09-18 18:15: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当事人邓某来到我院,将一面锦旗亲手送到法官张红手中。

“张法官,今年6月我已经拿到了15万元,剩余的款项被告也承诺将在12月底付清,这下可算是缓解了我现在的困境,真是太感谢您了!”邓某拉着承办法官张红的手说道。

2015年至2016年期间,邓某与某资产公司先后签订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并将38万余元出借给该公司。但协议期满后,该公司未将邓某出借的本金及年化收益按约返还。2017年,该资产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9年1月,邓某以担保合同纠纷为由,将担保人张某、王某诉至我院。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若涉嫌犯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邓某提供的担保书系复印件,张某、王某对担保事实不予认可,案件审理一度进入僵局。

考虑到该案诉讼标的较大,且邓某患有重大疾病急需费用治疗,承办法官张红从该案的争议焦点和事实认定的关键担保书入手,层层抽丝剥茧。结合相应证据材料、担保书司法鉴定结论,逐步确定案件事实。法院审理认为,邓某提供的担保书虽系复印件,但在该担保书反面书写有张某身份证号、王某地址笔迹。经司法机构笔迹鉴定,倾向认为担保书复印件背面王某、张某所写字迹与二人字迹一致。2019年12月,法院合议庭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认定张某、王某承担担保责任,并判令张某、王某共同返还邓某本金38万元及利息。

一审判决后,张某、王某于2020年3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2020年6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和王某分期支付邓某3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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