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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坚持  三个转变
——我院执行局学习型队伍建设初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0-08-25 18:04:55 打印 字号: | |

自2017年9月我院执行局开展“人人都是执行教员”活动以来,该项活动已坚持3个年头。

从原来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到现在每周六局例会常态化开展;从以往干警们被动学习到如今主动学习;从之前宣讲式授课到而今全员参与式授课;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一)(二)(三)》到上级法院执行工作的各类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一点一滴的变化、一份份学习资料正是我院执行局不断加强学习型队伍建设的生动缩影。

从随意性到制度化

“刚开始时,干警有的出差,有的接待当事人,集中学习凑不了几个人。后来分管院长、执行局长亲自坐阵,制定学习计划,强制要求若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出差请假,保证空出周五下午时间进行集中学习。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固定议程、刚性制度,大家都尽量避免在学习日当天安排其他工作,专心集中学习。”执行局副局长曹涌介绍道。

执行局不断推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专门制定出台《执行局例会议事规则》,明确参加人员,分管院领导、执行局长主持召开、带头参加学习,严格请假、外出报批手续,确保人员“应到尽到”。同时,结合上级法院发文及工作要求,及时制定阶段学习计划,执行局内勤每周将学习内容、学习资料、领学人员安排等发至微信工作群,使每周学习更加有针对性。

从要我学到我要学

8月21日又逢周五,中午来到执行局副局长万保华的办公室,只见万保华正埋头翻阅法律法规,学习资料上被圈画标注。“明天是轮到我领学,所以想利用中午时间,提前做下功课。”万保华说道。隔壁办公室执行员孙娴也在利用休息时间,查看法综内执行异议案件。“通过收集相关案例,再结合本周学习的内容,更能有的放矢,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办案能力……”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近年来,随着上级法院工作标准越来越细,要求越来越严,执行局干警对执行方面新要求、新知识的学习也不断与时俱进,从以往的被动学到如今主动要学,学习意识不断增强,在“比学赶超”学习氛围日渐浓厚。

从宣灌式到交流式

每次集中学习日,走进执行局所在楼层,远远就能听到会议室内“火药味”十足的争论声。这一次,执行局干警集中学习的是省高院关于《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三)》,结合在手执行异议案件,干警们围绕办案过程中法律适用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其中孙娴梳理出的案子经过大家讨论建议,最终确定了案件办理思路。

“给人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如果自己不熟悉,就教不好别人。这种方式有利于大家集思广益、及时更新知识。”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仁福说。

从“人人都是执行教员”活动开展以来,执行局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改变大水漫灌式学习方式,采取“以讲带学、全员参与”的授课模式,让干警在“老师和学生”角色中转换、在“讲与学”中提升能力,让人人都参与其中,既充分调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进步”良好氛围,也促进了执行案件办理质量,提升了业务能力。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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