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莫将善意执行当儿戏
  发布时间:2020-06-04 09:48:23 打印 字号: | |


善意文明执行是法院执行工作的执行理念,但有的被执行人面对法院的执行“温度”,却连续耍小聪明,最终将体会到执行的“强度”。

日前,我院执行局通过罚款、查封、扣划等各种执行手段,顺利执结了一起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沈某,因拖欠镇江新区某加油站21800元加油费及利息,于2019年6月被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支持了该加油站的诉请。2020年初,申请人向法官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第一时间冻结了沈某的银行账号,但其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欠款。

“沈某,你与新区某加油站的买卖合同纠纷已进入执行程序。我们查明,你的名下有房有车,是有履行能力的,希望你及时履行义务,来法院把欠款交上。”今年4月,疫情形势向好,执行员贺刚与被执行人沈某取得了联系。

“这周我有点忙,4月中旬可以吗?” “手上事情太多,来不及赶过来,我们四月底见吧”“哎呀,法官,我这边有点忙呀……要不过了五一我们再碰头吧?”

没想到,沈某居然连续三次放了法官和申请人的“鸽子”,给的理由还是那句“忙,没空来”。他在电话里表示,五月中旬一定可以来法院与申请人进行协商。

贺刚提醒沈某,如果一直拒不履行,法院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希望他考虑清楚。然而,到了约好的那天,沈某还是没有来。

    鉴于沈某连续失约,并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5月21日,法院对其下达了罚款决定书,载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有关规定,对沈某罚款3000元。”随后,贺刚来到沈某家中,对他名下的房产进行了查封。


“法官,别封、别封!我们还钱!我们还钱!”看到法院真的上门查封了房产,留下了罚款通知书,沈某的妻子慌了。她当场联系了沈某,表示将尽快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5月底,沈某的妻子来到法院将案款一次性付清,3000元罚款也从沈某被查封的账户被扣划至法院。至此,这起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予以罚款、拘留,严重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像本案的沈某,我们前后给其打了二三十通电话,但他却找出各种理由,推三阻四,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受到罚款等强制措施”贺刚介绍道。

 
责任编辑:办公室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