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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次竞争性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
  发布时间:2020-05-22 14:30:28 打印 字号: | |

5月16日下午,我院召开万桥重机管理人确定评标会。这是我院首次以竞争性遴选和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破产案件管理人。

今年4月,我院出台了《竞争性选任企业破产管理人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破产管理人选任透明度和公信力。随后,在全市范围发布了选任万桥重机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公告,共有11家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竞选。

遵循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我院由分管破产审判工作和立案庭的院领导以及立案庭、民庭、行政庭、执行局和审监庭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并由分管纪检监察的院领导和纪检工作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评审和摇号。

评标会上,委员会依据《遴选管理人工作方案评分表》,全面考量“机构设置及执业业绩、风险能力、工作能力、针对性工作预案、费用负担”等评价标准,分别对11家报名机构进行打分。最终,排名前三的机构进入随机摇号环节。

通过征求入选机构的意见,三家机构认可该院通过网络直播形式公开随机摇号流程。经过摇号,确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为首选管理人,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管理人。

竞争性选任破产管理人,能充分展示参选者的经验和能力,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满足破产审判实际需要。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破产审判水平,发挥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职能。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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