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我院平昌法庭召开庭务学习会,专题学习《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年发改案件评查报告》。
在法庭副庭长陈宁的带领下,全庭成员认真学习了文件,并结合具体案例开展了热烈的讨论交流。
针对报告反映的事实认定、庭审规范等问题,陈宁进行了着重提醒:一是对可直接核实的案件事实应予以现场核实,不应机械分配举证责任;二是对当事人客观上举证能力有限、主观上对举证方式及证明责任的认识不到位的案件,要加大释明力度,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三是依托庭审“三同步”工作,规范各项环节和流程,重视庭前质证与庭审的衔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质量。
这次集中学习,是平昌法庭建设“学习型”法庭的一个缩影。陈宁表示,今后将继续组织全庭干警开展集中学习活动,达到全庭干警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