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4月2日凌晨,我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全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提升执行质效,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期间,正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执行干警逐一对被执行人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行程轨迹二维码核查等防疫措施,保障执行行动安全。
凌晨5点,法院执行干警集合出发。
5:10,镇江大港某小区。执行干警上门时,被执行人夫妇正在家中。被执行人夫妇被拘传至法院后,当天给付了2.1万元,其余款项被执行人和申请人达成分期给付的和解协议。
5:30,镇江大港另一小区。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天给付了3万元,剩余9万余元将在今年7月底前分3次给付完毕。
6:10,镇江丁卯某小区。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当天,被执行人即履行完毕全部欠款共计一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