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9年全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697件,结案7857件,比上年分别增长5.42%和5.70%;全院结案率90.34%、结收案比100%,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2位。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等6项省市级荣誉;执行局被江苏省高院荣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集体三等功,为全市基层法院唯一专项立功集体;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
全力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
我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强化人权保障,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审结故意伤害、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案件45件60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围绕群众关注的酒驾、醉驾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报送信息受到上级关注,推动了打击酒驾醉驾综合治理,联合市中院召开“镇江法院打击醉酒驾驶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彰显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劳动争议案件309件,推动构建规范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460件,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审结商品房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879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深入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2019年8–12月,新收民间借贷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5.20%;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平昌法庭推进“九九计划” 服务社区,关爱老人;丁卯法庭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深化“庭所共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丁卯法庭获评镇江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院坚持依法严惩方针,重拳惩治涉黑涉恶犯罪,全年受理并审结涉恶案件10件、宣判59人,其中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4年;加大刑事财产刑判处力度,判处罚金共29.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共95.61万元,责令退赔共17.73万元。
我院持续推进“府院联动”,助力“僵烂闲”出清盘活,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府院联动”机制运行常态化。全年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0件,成功处置破产资产4.2亿元,清偿职工债权9800余万元,涉及2300余人。
我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合议庭,积极贯彻最严格司法保护理念。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8件40人,涉案金额1105万元;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2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罚金数额723万元,为被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42万元,切实解决了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