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传来好消息,继荣获2010-2012年度、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后,经评审,我院蝉联“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6年来,我院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依托道德建设平台,开展“明法纪、反四风、树形象”教育,举办“道德讲堂”学习身边榜样;强力推进司法改革,完善法院规章制度,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有力推动了全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弘扬法治,打造“法治惠企直通车”,帮助筑牢法律风险“防护墙”,开展“法院开放日”,组织旁听庭审、举办学生“模拟法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礼仪,强化“四德”创建,全力打造“阳光法院”,开展“干警谈家风”“啄木鸟行动”“双美双优”活动,组织员工无偿献血、义务植树、慈善捐款、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传播“微文明”。
荣誉称号既是对我院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院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今后,我院将继续丰富文明建设内涵,再接再厉,拼搏进取,勇创一流,推动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