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优秀人民调解员专辑】朱国宪:不畏调解难 常学促常新
  发布时间:2019-12-31 09:45:05 打印 字号: | |


    我是朱国宪,自2011年3月起担任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九年来,我一共调解成功案件1157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先后6次获评“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优秀人民调解员”。不久前,我被评为“派驻人民法院优秀人民调解员”,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表扬。

    我深知,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以“学”为积累,不断钻研法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没有过硬的本领,就无法驾驭人民调解工作,就不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活到老,学到老”是我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我是这样说,更是这样做的——利用业余时间,我自学了10多部常用的法律法规。结合陪审工作中接触到的典型案例,我还常常向法官请教相关法律问题,不断学习积累经验。慢慢地,我逐渐从一个陪审“门外汉”成长为一个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

    人民调解员,要以“调”为己任,用辛勤汗水协调解决百姓的矛盾。入行第一天,我就将“六个‘以’”作为我的调解工作原则,即“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诚相待,以心交心,以和为贵”。工作中,我重视每一个案件,认真分析案情,拟好调解思路,以“接待群众要热心、解决矛盾要诚心、受理案件要专心、观察问题要细心、化解纠纷要耐心、案件处置要公心”的“六心”工作法贯穿于整个调解过程。

    进入新时代,没有“新”思维,就干不好调解工作。早在2015年,我就向法院建议,将调解工作向街道和社区延伸。每周五,我都定期到大港街办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帮助社区化解一些群众矛盾。2019年,我改进了调解方式方法,由原来的诉前调解延伸至诉中和诉后调解,采用了全程跟踪调解的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年我调解成功的案件多达341件,其中诉中调解的86件,诉后调解达12件,是九年来案件调解成功最多的一年。


朱国宪(右一)调解案件


    调解工作,最要紧的便是在“难”字上下工夫,要用情和理化解双方矛盾。疑难性群众矛盾,是我调解工作中最大的难点。多年的调解工作,我总结出解决疑难案件的一条经验:调查事实真象是解决矛盾的依据、情和理是解决矛盾的关键、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是解决矛盾的目的。

    曾有一起案件,三楼漏水二楼被浸,事发后,双方去当地司法所调解未果,二楼的住户诉至法院。我接手案件后,组织了诉前调解,由于双方对财物定损的争执较大,调解并未成功。我决定,要到实地去看一看实际漏水的情况,现场查看漏水给二楼住户家造成的具体损失。实地勘察后,我又从“情”和“理”两方面分别对双方进行劝说,现场组织了第二次调解。最终,在我的主持下,双方就财物损失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办公室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