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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陈萍萍获评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9-12-30 09:41:32 打印 字号: | |

12月2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对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陈萍萍获评先进个人。


2010年以来,陈萍萍同志共撰写宣传684篇,被国家级报刊、网站录用193篇;拟写信息简报177篇,被最高院、省委、省高院及市委信息采53篇;撰写调研文章19篇,均被省级以上刊物录用,完成综合调研课题3个;撰写领导讲话稿、各种汇报总结等材料12万余字。

工作中,陈萍萍及时总结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撰写信息简报投稿,并多次被省高院、市委等采用:《江苏省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五项举措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被最高人民法院简报采用;《镇江开发区法院和谐执法实现“零强拆”》被省委专刊采用;《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市场化管理书记员效果好》被省高院简报采用并为省高院制定书记员改革方案所借鉴;《开发区法院反映变相“众筹”现象增多存在社会风险》被市委信息采用。


结合重点课题,陈萍萍组织调研骨干认真选题,撰写论文,积极上报公报案例,积极投稿上级法院和新区组织的论坛、课题、研学活动。联合承办法官报送《张琴诉镇江市姚桥镇迎北村村民委员会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2010年以来,组织撰写的1个公报案例被最高院采用、2个公报案例被省院采用,1篇案例获全省法院第十届“金法槌”杯特等奖,4个课题入围全市法院重点课题,2篇综合调研被新区评为A类课题。

2017年,陈萍萍被遴选为员额法官,从办公室换岗到民事审判庭从事审判工作,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28件,无一被当事人投诉。办案过程中,她始终关注案件的质量效果,多做调解说服工作,让当事人在理解法律规定的同时,慎重对待诉讼,融普法于办案全过程中,努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她参与撰写的《浅谈破产案件“简化审”的社会要素和法律要素》,在2018年度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评审中获评合格课题;审理的“科比斯化工、肥业联合破产案件”被评为江苏法院破产案件十大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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