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做强审执工作主业,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镇江新区高质量发展。
2019年3月,江苏高院发布2018年度审理企业破产十大典型案例,我院审理的镇江科比斯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破产清算案入选。
该案历时仅10个多月,资产拍卖中历经93次竞价,最终以2509.84万元成交,溢价率高达84.6%,及时实现了经济资源的重新流动。
案件成功审理的背后,镇江新区“府院联动”机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协调难度大、资产处置难,为此,我院积极争取新区党工委支持,推动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联动机制。
2018年8月,镇江新区发布《关于建立破产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形成了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处理模式。明确辖区20余个部门具体责任,协助法院解决职工权益保护、重大资产变现、烂尾项目处置及审批手续变更等相关事项。同时,将执行、行政重点案件纳入议事范围,由政府统一协调解决。
2019年6月1日,我院联合镇江中院举办“镇江市破产实务研讨会”。业界、学界、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共同研讨交流,进一步促进责任共识,提升研究和运用“府院联动”机制能力。
“府院联动”机制运行以来,我院共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3件,其中6件在12个月内审结,处理债权4.01亿元,化解不良资产1.71亿元,让“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盘活有效资产。近日,镇江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府院联动”机制在全市层面推广,相关经验得到广泛认可。
(本文发表于《镇江日报》,2019年9月29日,T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