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市委依法治市办通报了镇江市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情况,我院“科比斯化工、科比斯肥业破产清算案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获评“优秀法治事件”;执行局副局长曹涌获评“优秀法治人物”。
本次评选,旨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积极凝聚法治力量,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公民法治意识,集中宣传全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
科比斯化工、科比斯肥业破产清算案
镇江科比斯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304.01万元。科比斯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428.57万元,均位于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粮山路1号。因欠付大量职工工资及银行贷款,经两公司职工分别申请,我院于2017年8月15日裁定受理进入破产清算,2018年1月16日裁定破产。2018年6月20日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历时仅10个多月就结案,破产财产司法拍卖溢价1150万,溢价率84.8%,及时出清2家“僵尸企业”,盘活“闲置资产”2500余万,土地总面积23亩,公平保护了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执行局副局长曹涌
曹涌,现任我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员额法官。从事执行工作十年来,曹涌同志忠于法律,立足实践,善于创新,以骄人业绩铺就“智慧执行”之路。2015年至2018年,年均结案均在600件以上。先后被江苏高院授予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先进个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省办案标兵、省执行标兵,获评镇江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连续两年被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
今后,我院将继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能力,提升审执水平,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