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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完成部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13 10:24:2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在上级法院的组织领导下,我院认真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

    2019年8月10日上午,我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圆满完成办公室、法警队、丁卯法庭、平昌法庭四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卜士凡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兼党总支书记杨荣主持会议。

    本次党支部集中换届采用无候选人直选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法组〔2018〕70号)要求,各支部书记由所在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作为等额直选对象,支委为差额直选对象,所有党员直接投票选举本支部的书记、委员。会上,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选举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举实施程序,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四个党支部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经选举,办公室负责人吴琨同志当选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吴强同志和史元昭同志当选办公室党支部委员;法警大队大队长刘庆国同志当选法警队党支部书记、杨朱捷同志和刘源同志当选法警队党支部委员;丁卯法庭庭长吴茜同志当选丁卯法庭党支部书记;主持平昌法庭工作的副庭长陈宁同志当选平昌法庭党支部书记。

    党总支书记杨荣表示,各党支部新当选书记、支部委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上级党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党支部质量、党支部整体水平,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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