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法官,真的谢谢您!这才一个月,您就帮我把血汗钱执行到了,谢谢!”7月12日上午,案件申请人沈女士来到我院,将一面写有“不忘初心,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曹涌的手上。
原来,沈女士因劳动争议起诉镇江A宾馆,经调解,双方约定,由该宾馆分期付款,共计给付沈女士8.8万元。2019年6月初,调解书生效后,该宾馆却没有如期给付工资款,沈女士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咦?这个A宾馆是加盟的B连锁宾馆,怎么会有两个名称?到底要查封这两个宾馆中的哪一个的账户呢?”细心的执行法官查到了这一情况。保险起见,执行人员首先查封了A宾馆的账户,该账户上仅有一万余元,远远 没有达到该案的标的额。
剩下的标的可怎么办呢?这时,申请人提供了一条关键的线索:A宾馆是加盟方,可能与B连锁宾馆有一个共用的账户,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和缴纳日常费用。
半个多月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大数据查控技术,多方对比了A宾馆和B连锁宾馆的资质信息,最终确定,A宾馆和B连锁宾馆都属于某公司。通过查询B连锁宾馆的资质信息,执行法官在某账户中查到了A、B两家宾馆大量的业务往来明细,上面详细标注了“A宾馆工作人员X月工资”“A宾馆X月费用”等信息。理清了账户里的弯弯绕绕后,执行人员依法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
得知账户被冻结,A宾馆很快就联系了执行法官,约上沈女士共同来到法院协商解决纠纷。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并对其进行了警告。双方最终一致同意由A宾馆一次性给付沈女士8.8万元了结纠纷。
7月初,A宾馆将案款打到了法院账户,执行法官也在第一时间将8.8万元发放给了申请人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