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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受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案件
  发布时间:2019-07-10 16:09:00 打印 字号: | |

    为与网恋“爱人”尽快结婚,梁乐(男,化名)陆续给“爱人”转账了十余万元。不料钱转过去后,“爱人”却毫无结婚的诚意。梁乐多次讨要无果,深感上当受骗,故将“爱人”闫琰(女,化名)告至法院。

    据梁乐所称,他与前妻离婚后一直独自带着孩子生活。2015年,梁乐通过微信结识了闫琰,闫琰称自己因不堪忍受前夫对她的家庭暴力而离婚,目前正与孩子共同生活。相约见面后,相似的感情经历让梁乐对闫琰一见如故。两人在微信上相谈甚欢,慢慢确定了恋爱关系。闫琰告诉梁乐,自己对他印象不错,觉得他人很好,愿意与他结婚。出于对闫琰的好感和对组建家庭的渴望,梁乐陷入了这段网恋。

    梁乐说,日渐熟络后,闫琰提出让自己出资买房结婚。为了讨闫琰的欢心,梁乐毫不迟疑地拿出自己的积蓄,又找熟人东拼西凑了共计12万元,全都给了闫琰去交“首付”。此后,闫琰又以做生意需要周转、婚房装潢以及日常消费为由,拿走了梁乐的工资卡和信用卡,多次以“借钱”的名义取款、透支。期间,梁乐多次向闫琰汇款,满足闫琰的需求。闫琰甚至还让梁乐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供其消费。算上之前的12万元“首付款”,闫琰共计向梁乐“借”了24万余元。可是,每当梁乐询问闫琰买房装修进展到哪一步时,闫琰都支支吾吾答不上来。眼看闫琰的“胃口”越来越大,却丝毫没有结婚的诚意,财政早已捉襟见肘的梁乐逐渐冷静下来,多次向闫琰讨要款项,但闫琰却每次都以种种理由推脱。

    最后,梁乐发现,电话和微信都已联系不上闫琰,在她的住处也找不到她了。回想起以往的种种,梁乐深感上当。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梁乐一纸诉状将闫琰诉至法院。

    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相关情况有待进一步核实。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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