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法院网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7/12/id/3142233.shtml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多层次监督闭环 确保责任制有序运行
南京中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有序放权与科学监督相统一,努力避免法官裁判独立性增强后,滥用自由裁量权、裁判尺度不统一、案件质量下滑等风险隐患。该院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的作用,推进司法权行使的微观指引,辅以质效数据的中观诊断,再通过大数据及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不断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新模式,初步实现法官不能滥权、不敢滥权、不愿滥权。与改革前的2013年相比,2017年1-11月南京中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上升68.2%,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上升9.69个百分点,实际执行率上升14.06个百分点,案访比下降58.3%,审判质效更趋良好,社会公信力上升。
一、微观层面,依托司法人工智能,变人工监督为智能指引
一是运用关联案件查询系统,防范恶意诉讼。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嵌入“关联案件”自动查询软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分别进行关联案件查询和提示,系统由立案和辅助人员以当事人名称为关键字进行搜索,查询到该当事人在全市两级法院的涉诉涉执情况,推送给办案人员分析研判与本案之间的牵连关系,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二是运用参阅案例和法规推送系统,统一裁判尺度。将参阅案例和法规推送系统嵌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认识有分歧、较为复杂的案件,根据法官的指令,自动对上级法院、兄弟法院已经生效的类似案件进行搜索、分析、比对,全面、精准查找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帮助法官避免裁判结果冲突。
三是运用同案不同判预警系统,纠正裁判偏差。通过案件法律要素特征,推荐全省范围内相似案例数据,自动分析相似案例中地区判决差异、案由适用、法律适用、争议焦点和证据引用情况,对裁判结果自动进行监控,实行裁判偏离度分析、预警提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动“类案类判”。
四是运用文书自动纠错系统,实现文书智能校对服务。将法律文书自动校对软件嵌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帮助司法人员及时发现和纠正逻辑错误、事实证据遗漏、法条引用错误等问题,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二、中观层面,依托信息化平台,变事后监督为程序管理。
一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现全员全程案件质效监管。该院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将审判流程划分为24种标准流程,其中最复杂的案件有67个节点,最简单的案件也有8个节点。从立案分案到结案归档的每个环节和节点都纳入可查可控范围,实现实时监控、动态跟踪、及时提醒。
二是运用数字法庭庭审核查系统,规范法官庭审行为。庭审核查系统将自动识别法官、书记员在庭审的迟到、早退、非正常离席、着装不规范、接打电话、使用不文明用语等行为的,并通过短信发送给法官、纪律检查人员进行提醒,同时记录存档,作为法官、书记员业绩考核的依据。
三是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坚持常规随机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运用信息化平台对审判案件从送达手续、事项变更、笔录制作、资料齐全、程序合法等方面进行智能评估,大幅节约管理成本。改革以来,共评查案件2262件,与改革前对比,个案存在问题的占比大幅下降。
三、宏观层面,依托司法大数据,变粗放监督为精准监督
一是改革审委会监督机制,完善数字化审委会系统。将审委会职能重心由审理讨论个案向总结审判经验、研究重大问题转变。开发数字化审委会管理系统,对接案件审理、审判管理、质效评估、督察督办、绩效考评系统,实现审委会事项的讨论、督办、回复、落实等全程办理、全程留痕。将典型案例的发掘、遴选和发布作为审委会的重要功能,定期对新类型案件、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同案不同判”等现象加以研究,对某些共性问题或审判规律性问题统一裁判标准并发布,以指导法官的裁判活动。改革以来,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数量同比减少49.79 %,审议通过指导性意见18件。
二是运用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系统,研判规律性问题。建立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体系,设置各类数据自动生成功能,加强对多年积累的海量审判质效信息的分析研判,实时准确掌握审判运行态势、特点和规律,对一段时期内一个法院、部门、法官的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包括发回、改判、信访投诉等数据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需要重视和整改的问题,通报给有关法院和法官,并提醒其注意整改纠正,保障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三是运用审判绩效考评系统,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研发审判工作量评估软件,建立案件权重系数和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不同类型案件的权重测算,实现对辖区内各法院、各业务部门、各办案法官审判工作量的检索、分析、测算,科学评价法官办案工作量,用大数据考核质量、效率、效果,用比较法分配奖金、调配人员、评先选优,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办案活力。
四是运用督查督办、信访投诉系统,督促责任落实。先后研发案件督办管理、涉诉信访管理、纪检监察管理等系统,规范案件督办、督查及整改。通过有序监督,警示法官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严谨认真地完成好审判活动中的每一项工作。信访投诉办理及结论等数据同样归入法官档案,进行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