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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勇当司法改革排头兵
  发布时间:2019-06-28 13:05:20 打印 字号: | |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8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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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全省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56件,全省检察院人均办案近百件,均居全国前列——

勇当司法改革排头兵

  □本报特约记者 王志高

  2015年4月起,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二批试点省份,江苏正式拉开了司法改革的大幕。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探索,江苏司法体制改革进程蹄疾步稳,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等改革扎实推进,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安全体系逐步健全。许多创新做法得到中央领导同志肯定,被上级部门推广,得到专家学者认同。

  以员额制为基石,牵紧司法责任制“牛鼻子”

  “入额之后,法官的职业保障得到提升,职业尊荣感增强。同时,也倍感责任重大,因为每个法官要对自己的案件终身负责,这种压力自然就转化为办好精品案件的动力。”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刑事庭助理审判员李国营正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酒后意图猥亵妇女,未遂后持西瓜刀将妇女砍伤。

  他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9年,目前对此类简易程序案件,他可以自行结案,不需要再等庭长批示。入额后,他平均每周处理3个案子。在空闲时间,还要经常翻阅相关卷宗材料,独立审判案件质量是压在他身上的“一座大山”。

  在江苏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中,以员额制改革为核心的司法人员分类化改革成为一项重点任务。针对本地区案多人少和司法行政化突出的问题,省法院和检察院系统牵紧司法责任制“牛鼻子”,通过员额制改革,分类分级制定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目前,全省共遴选出员额法官6625名、检察官4526名,分别占政法编制总数的35.68%、35.1%。全省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56件,全省检察院人均办案近百件,均居全国前列。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省高级法院还建立员额法官定期增补和退出机制,保持员额法官队伍活力。全省法院共有253名员额法官调整至一线办案岗位,261人退出法官员额。省检察院通过精准测算人案比例数据,向40个基层检察院定向配备了319名员额检察官。

  同时,省高级法院和检察院系统探索推进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此项改革,法、检系统先后统一招录7172名聘用制书记员,为法官、检察官分担了大量事务性工作。

    “两长”带头办案常态化,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受启东市检察院的指派,我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前不久,在启东市法院审判庭上,启东检察院检察长陈新建以公诉人身份向法庭宣读姚某、仇某、樊某某三人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案起诉书。该案由启东法院院长潘建担任审判长。这也是潘建、陈新建第二次同庭依法履职。

  本次庭审证据调查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切实保证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证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具有很强的示范效果——检察长亲自办理案件并出庭公诉,认真贯彻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将员额检察官办案落到实处,为全市检察官司法办案树立了榜样,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在办案中的带头引领作用。

  “两长”直接办案,已成我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来的新常态。

  “法院院长,既是行政官员,又是法官身份,一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审判业务中。”潘建说。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省法院、省检察院全面实行法院院庭长办案制和检察长直接办案制,把入额院领导列为重点,强化院领导入额后法官、检察官的角色定位和职业回归,将院长、副院长、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委员等分别编入办案团队。

  各级检察机关714名分管业务的入额院领导走上办案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敏感复杂案件,直接参与讯问、询问、起草文书、出席庭审等工作。

  安排在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目前,全省法院院庭长审理案件占全部受理案件数的43.23%,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量占比达18.3%,效果良好。

  创新“繁简分流”机制,打造案件审理“快车道”

  去年8月1日,省检察院研发的“案管机器人”上岗。这一智能办案辅助系统承担包括审阅卷宗、甄别疑点、推送显示类似案件、提出量刑意见在内的职能,并自动生成批准逮捕意见、起诉书。也可办理酒驾等简单案件,比原来节省一半时间。这也是全国检察系统首个在全省推广使用的智能办案辅助系统。

  “案管机器人”能够在审阅卷宗、甄别疑点、推送类案、提出量刑意见、自动生成批准逮捕意见等多方面辅助检察官办案。同时,“案管机器人”还担当监督者,自动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件案件、每一个办案节点、每一份法律文书,进行全覆盖、全流程、全留痕式监管,并主动推送信息,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案多人少”是检察系统的长期问题。数据显示,2017年,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人均办案145件,单个案件周期在2至3天。其中,阅卷时间占据办案时长一半左右。例如,一起包含三本卷宗的案件,阅卷时长为1天。在引入人工智能后,这一时间缩短至30分钟。

  人力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司法办案效率不断提升。建成了全省统一的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初步实现案件办理网上流转、电子卷宗网上推送、涉案财物网上管理、执法行为网上监督、办案质态网上评估等协同应用。法院通过运用移动办案、庭审智能语音转写、裁判文书智能生成等智慧审判系统,法官事务性工作剥离约40%,书记员事务性工作减少约50%,案件平均审判效率提高30%左右。检察机关运用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将办理交通肇事审查逮捕案件的时限由3天压缩到一天半。“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作为司法改革案例在全国法院推广。

  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106家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专门速裁机构,简易案件速裁取得明显成效,部分基层法院用30%的办案力量快速审理占全部案件70%的简单案件,刑事案件审结数同比增加30%以上。

  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南京市检察机关将80余种常见普通刑事犯罪全部纳入从宽程序,创立了“一步到庭”快速办案模式。试点以来,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6230件,占同期起诉案件总数的64.2%,审查起诉平均用时20天,大幅提升了诉讼效率。扬州市检察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扬州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办案指引(试行)》,让虚假诉讼监督更常态、更有力。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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