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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节能理念 践行低碳行动——我院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19 15:07:28 打印 字号: | |

    今年6月17日至23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响应有关部门号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我院于近日开展了节能宣传活动。

    6月17日上午,法院办公室发出倡议书,倡议全院节能环保,低碳出行,践行“绿色发展,节能先行”的环保理念。法院充分利用电子屏、官网官微、宣传栏等阵地,全面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通过张贴宣传画和标语等方式,让节能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法院还为每个办公室配备了分类垃圾桶,在法院审判大楼每个楼层均设置了垃圾分类回收点,以切实可行的行动响应节能号召。

 

 

 

    6月19日是全国低碳日。不少法院干警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在打印文件时,大家都自觉主动选择双面打印,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办公室里,干警们自觉关闭空调,享受自然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以实际行动助力节能环保事业。食堂里,随处可见“节约粮食、杜绝浪费”的标语,营造出浓厚的环保节俭氛围。

   自建院以来,我院就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并于2010年底建成全国党政机关首个光伏太阳能发电站,获评“江苏省公共节能结构示范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我院大力加强节能基础工作,不断完善节能制度,推进节能措施落实到位。此次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也是我院践行节能环保理念,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一个缩影。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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