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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起诚信】“终本”非“终结” 悬赏助执结
  发布时间:2019-05-27 15:20:54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在小区门口的车辆修理店里看到了你们悬赏公告上的人,你们快派人来!”日前,我院接到热心群众举报,顺利找到悬赏中的被执行人,从而成功执结一起“终本案件”。

    2015年,潘某与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标的额为24万余元,被执行人陈某在给付了10万余元后消失了踪影。法院穷尽各种手段措施对陈某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发现他名下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执行法官下达了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7年,申请人潘某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依法冻结了陈某账户中的2万余元。此后,案件再次进入“终本”状态。

    虽然案件“终本”了,但执行法官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关注。今年春节前夕,我院将印有陈某个人信息的悬赏公告面向社会进行了发布。5月初,接到了群众的举报线索:陈某现在经营着一家车辆修理店,经济状况变好,有能力履行义务了。经调查确认,执行法官从陈某的店铺中将他拘传至法院。

    在法官的主持协调下,陈某当天给付了5万元现金,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分期给付的和解协议。这起几经“终本”的案件终于顺利执结。

    “我们将‘悬赏执行’与‘让老赖上网下乡’行动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执行,极大提高了找到被执行人的成功率。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申请人:本次案件执行程序的终结绝非案件执行的终结。任何时候,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李军恒介绍道。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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