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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启用无人机现场勘察
  发布时间:2019-04-02 10:31:53 打印 字号: | |

    2019年3月29日上午,在镇江丁卯智慧大道附近一处近4800余平方米的场地,我院首次利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察,助力司法拍卖评估。

    据了解,本次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为镇江某汽车销售公司。其计划投资4S店,项目竣工后,因资金链断裂,拖欠建筑施工方工程款近470万元。判决后,该建筑施工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涉案汽车销售公司名下的商业房地产进行拍卖,包括4862.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面积为4900余平方米的地面建筑。
 
    在勘察现场,执行干警分成两组,一组启动无人机对现场的整体概貌与细节进行航拍摄影摄像;一组向租赁商户说明情况,告知他们有关事项及责任、权利,稳定商户情绪。在干警操作下,一架无人机缓缓升空,时而巡航盘旋,时而静止不动,通过操控屏幕,对现场建筑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摄像。

 

 

    随后,申请执行人、法院干警会同辅拍机构评估公司人员对涉案土地的四至范围、地面建筑等进行仔细确认,拍照留存。

 

    “因涉案房产地形复杂,有些部位无法进入,并且搭有违建等情况,人工无法迅速准确测算面积,利用无人机勘察可以很好的帮助了解实际面积。”执行员员汪海涛说。
    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利用无人机的优势,在执行案件中予以应用,特别是在集中执行调度、执行现场勘验、航拍取证,有效收集相关执行信息等方面加以使用,促进执行工作开展,提升执行效率。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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