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戊戌狗年的大年三十,也是2019年春节长假的第一天。
上午10:30,我院执行局局长李仁福接到一个举报电话:“法官,我那个案子的被执行人周某回来过年了,你们快来!”事不宜迟,李仁福立即与法警大队大队长刘庆国、书记员汤沛联系,共同赶赴现场。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涉案标的额高达8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周某一直在外做生意,躲避法院执行。这次周某回家过年,正好被申请人王某看到,王某立即将这一线索告知法院。
驱车半个多小时,李局长一行赶至位于镇江新区姚桥镇的周某住所。“你们晚了一步,周某刚走!”邻居告诉李局长,周某刚刚离开。李局长没有放弃,立即联系周某,在电话中反复耐心做他的思想工作:“周某,都说‘无债一身轻’。这都要过年了,你的债务数目这么大,不能一直拖着呀。如果你还是拒不还款,我们将依法对你强制拘留,你也不想在看守所过新年对吗?”慑于执行高压,周某终于松口,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当天下午1:43,周某将第一笔10万元分两次打款至王某的账户上,剩余款项周某将分期给付王某,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