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王胜俊院长向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通读报告,被其简洁精练的语言、务实求真的内容所打动,报告字里行间中无不体现着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诠释了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一、突出审判执法是法院及法官工作的重心
2011年全国各级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2011年各级地方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00余万件,审结近1150万件,其中审结案件中民商事及执行方面占总数的80%,更多的纠纷在审限内以协调的方式化解,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法治理念学习,司法队伍司法能力有了很大提升,办案速度快、裁判准、效率高,得到了更多的群众信赖和支持,充分体现了法院为人民司法、为群众服务。
二、注重涉弱权益保护,“纠正公平”为民司法
纠正公平相对于分配公平,是社会正义的再分配。 2012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小型微型企业因资金链引发的涉诉案件”,充分体现了法院重视“涉弱”权益保护工作,通过“纠正公平”实现为民司法。
三、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
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妥善化解经济发展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通过调研和审理各类经济案件,先后制定出台了《人民法院为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等司法解释,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应该说,社会发展的成果是由全体人民共享的,法院的能动司法直接或间接的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成效,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准。
法院工作业绩的取得,需要优良的政法干警发挥作用。加强队伍建设是法院一贯坚持的传统,报告丝毫不隐瞒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作风不正、少数法官审判不公违纪等现象。但今后强化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改进司法作风的务实举措,从根本上还是为了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中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法院为人民这一主旨,各级法院时刻牢记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贯穿于各项工作中。
通过认真研读报告,真切的感受到其对工作总结全面、部署明确、突出司法为民的本色。作为一名刚入法院工作的年轻干警,我切实体会到肩上的重任,在未来的工作中要以“扎扎实实办案件、真真切切为人民”的工作态度严格要求自己,把司法为民的宗旨发挥的更加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