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我院与人保财险镇江分公司签署“执行救助保险”合作协议。我院副院长李平波、执行局局长李仁福,人保财险镇江分公司副总经理王爱国、直属业务部总经理周小明等出席签约仪式。
在执行案件中,常有胜诉一方因执行款未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此次,我院与人保财险镇江分公司跨界合作,以“司法救助+保险”的形式,将法院司法救助金投保,在一个投保年度内所投司法救助金将增至1.4倍。这是我院破解执行难工作又一创新举措,将会缓解司法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助力解决“执行难”。
该执行救助保险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侵权人身伤害案件、其他救助类案件。根据协议内容,法院将充分利用该笔基金对胜诉但人身伤害赔偿金未完全执行到位的受害人或家属进行救助。如符合保险条件,法院即出具执行救助通知,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工作。
据悉,该项合作将会放大原有执行司法救助金的总额度,助力缓解司法救助资金不足的限制,也可使得执行救助的准确度更高,最终使更多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