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汪法官帮忙,这下我们拿到工资了,可以过个好年了!”日前,我院快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成功为8名职工追回8万余元补偿金。
2018年6月,在镇江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镇江某公司与刘某等8名职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18年11月15日前支付全部经济补偿金8万余元。然而付款期限届满,该公司却迟迟未履行义务。
2019年1月3日,这8名职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最快速度地实现职工合法权益,案件当日立案,当日执行。执行承办法官汪海涛立即将该公司列入执行搜查名单,并在1月3日当晚开展的执行行动中搜查了该公司财务室,扣押了该公司的公章以及机器设备,并拘传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汪海涛向陆某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劝说陆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陆某始终不同意还款。见此情景,法院依法对陆某采取了拘留措施,送至拘留所。
看到法定代表人被送拘,该公司感受到强大的压力和震慑。1月5日,该公司主动派人来到法院,表示愿意还款。
1月10日,确认85472元执行款到账后,汪海涛法官当日致电,让职工们第二天到法院集中领取案款。
11日上午,汪法官指导各位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将拖欠的补偿金一一交到他们手中。从申请执行立案到案款发放到位,仅用8天,这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圆满执结。
“谢谢汪法官!发了补偿金,就有钱过年喽。”领回工资的刘大叔握住汪海涛法官的手,满脸洋溢着激动和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