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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是终点 协同执行在冬夜
  发布时间:2018-12-19 17:16:09 打印 字号: | |

 

    12月17日17点25分,天色渐晚,寒风凛冽。

    “叮铃铃……叮铃铃……”正在案桌前忙碌的万保华法官拿起电话:“您好,这里是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您找哪位?”“是万法官吗?我是镇江新区某厂的投资人老孙。我们得到消息,我们案子的被执行人朱某现在在丹阳法院。”“好的,我立刻联系,你等我电话。”

    放下电话,万保华立即与丹阳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您好,我是开发区法院执行局的万保华。我们有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朱某正在你们法院。麻烦你们把他留住了,我们这就过来。”忘记了下班,顾不上回家,万保华带上案件材料,和法警一起驱车赶往丹阳法院。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判决,被执行人朱某需返还原告孙某近29万元。执行过程中,朱某陆陆续续还了14万余元。鉴于当时朱某还款态度较好,孙某与朱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予以“终本”。岂料,“终本”之后,朱某突然“销声匿迹”了。法院先后两次准备拘留,均未成功。

    晚18:30,万保华一行到达丹阳法院。“我们院的案子已经调解好了,就等你们来啦!”丹阳法院的干警们也没有下班,专门等待万保华一行,而且特意留出一件空办公室,方便开展执行工作。

    万保华向朱某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他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不仅会面临拘留,还将承担刑事责任的后果。“什么?不还钱还会被判刑?”朱某慌了,当即要求与申请人孙某沟通,希望达成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可此时的孙某早已不再相信朱某,当即拒绝了他的请求。面对执行威慑,朱某急急忙忙给亲朋好友打电话筹钱。半个小时后,朱某告诉法官,他能筹到12万元左右的钱款。

    万保华将这一情况告知了孙某,孙某与另一投资人殷某赶至法院。“万法官,我和我的律师算过了,朱某一共要还我20万5千元。”经过仔细核算,万保华发现孙某的计算方法有不当之处,当即向两位申请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晚21:14,在法官的协调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经过40多分钟的协商与沟通,双方均作出让步,一致同意以16万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晚22:00,网上银行转账、微信转账、ATM机信用卡取现……半个多小时里,朱某终于将16万元全部付清,此案圆满执结。饥肠辘辘的万保华和法警在路边的小吃店简单吃了点晚饭,又匆匆忙忙赶回我院……

    “‘终本’只是案件的休止符,绝不是案件的终点,只要有线索,我们一定会协调各方力量全力以赴将案件执行完毕。本次执行中,非常感谢丹阳法院给予我们的配合和帮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会继续加强与兄弟法院的联系和交流,努力拓宽执行渠道,合力围堵‘老赖’。”万保华说道。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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