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在建设公司的货车行驶途中撞伤了路面清洁人员,一百多万元的赔款让货车司机和被挂靠公司都“压力山大”。一方是急需赔款支付高昂医疗费用的伤者家属,一方是家境困难的货车司机,一方是运营不佳的建设公司,还有一方是垫付了大量医疗费的医院,如何在四者之间取得平衡,在被执行人的能力范围内维护申请人的权益?
日前,我院执行法官曹涌在充分协调各方力量后,终于成功执结了这起差点儿“终本”的案件。
郭某(男)是一位货车司机,平时以驾驶挂靠在某建设公司名下的货车拉货为生。2016年11月7日,他在驾驶货车过程中,不慎将清洁路面的陈某(女)撞成重伤。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陈某先后两次住院,并接受了开颅手术。2017年12月底,陈某因呼吸循环衰竭去世。陈某的家属悲痛之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由郭某赔偿陈某家属138万元,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还判决陈某家属返还医院的垫付款40万。
2018年8月,陈某的家属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曹涌在第一时间对郭某和建设公司的财产进行了调查。郭某名下共有一车一房,车子即为涉案车辆,价值约10万元;房子是现在郭某一家三口的居所,还是几年前贷款买的,至今抵押权还在银行。建设公司名下没有房产也没有车辆,公司运营仅靠几辆挂靠的车辆,近几年的运营效益也并不突出。
“这时候强制执行,只能把郭某的车和房给卖了,但郭某一家也就没了经济来源。即使这样,恐怕也顶多只能执行到位20万元,然后就只能‘终本’,等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了再继续执行。不仅申请人只能拿到很少一部分欠款,郭某家的生活也势必受到影响,这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曹涌介绍道。
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也为了尽可能多的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曹涌法官开始了多方协调,力争让几方的权益达到平衡。
曹涌首先找到了被执行人郭某。在某工地上,曹涌扣押了涉案车辆,并拘留了郭某。曹涌劝郭某:“不管你有没有钱,总要先表个态,你打算的解决方案是什么?”郭某很是发愁:“曹法官,我家的经济情况你也查过了,我确实是没有能力全部付清赔偿款。我同意处置我名下的房产和车辆……”
在确定郭某无法全部还清债务的情况下,曹涌找到了建设公司,要求公司也承担一部分债务。“根据判决,公司承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你们不愿还款,下一步有可能会对公司采取纳失等强制措施。如果案件不能妥善解决,公司法定代表人还有可能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后果。”曹涌耐心地释法。经过曹涌的反复劝说,建设公司最终表态:“我方会想办法,看能不能凑个一半69万。”
最后,曹涌与医院方面进行沟通,协调还款相关事宜。“因为案件申请人也没拿到案款,现阶段也确实不可能让申请人一次性把医院垫付款全部还清。如果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相应的协议,可以在按期给付的钱款内先行偿还你方的医疗费。你们看这样行吗?”最终在曹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解释后,医院方面同意做出让步,接受了这一方案。
在对该案各方当事人逐一进行谈判之后,2018年10月13日,曹涌组织各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建设公司承担一半债务,一年半付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妻子做出担保。郭某承担一半债务,每年过年前给付6万元,由郭某妻子做出担保。在按期给付的钱款内先行偿还医院垫付的医疗费。另外,今年10月21日前,由建设公司先还上10万元,郭某给付5000元。解除对郭某车子的扣押,让郭某通过拉渣土车做生意增加收入。各方当事人都对和解协议表示理解和满意。
“该案中,让个人全部承担138万,会对他未来的生活造成重大的打击。建设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也不是很好,如果因为这个案子一次性拿出这么多的钱,以后再发生类似的情况,很有可能会彻底垮掉。为了让郭某不至于因为这个案子而影响到未来的生活,同时也为了让建设公司能继续更好地经营,我们需要对各方的权益做出平衡。好在最后终于达成和解,每一方都没有因为这笔债务而彻底垮掉。”曹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