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法官,我出去后一定会依照承诺履行还款义务,不再拖欠!”9月28日,被提前释放的某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对我院执行法官曹涌说道。
2017年3月,该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撞上了骑电动车的19岁青年陈某,陈某抢救无效当场死亡。陈某的父母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最终判决物流公司给付原告68万元的赔偿款。判决生效后,2018年1月18日,陈某的父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物流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后双方达成和解,陈某的父母撤回了对该案的强制执行。
9月21日,陈某的父母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要求当天就能拿到全部赔偿款。原来,物流公司并未按照和解协议准时给付赔偿款,两位申请人一分钱的赔偿款都没拿到。
执行法官曹涌立即组织李某与申请人协商解决纠纷。李某很是无奈:“公司名下所有的房地产和车辆都被轮候查封,资产正在被其他法院处置,今天一天内我们不可能拿出这么多钱啊。我愿意努力先凑5万元,剩下的钱可以定个分期还款协议……”
“不行!到现在我们一分钱都没拿到,我们不同意他的解决方案!”两位申请人情绪十分激动:“孩子已经走了,分期付款意味着每拿一次钱就在我们的伤口上撒一次盐,必须一次付清!”
一边是失去孩子,生活遭受巨变,坚决要求一次性付款的申请人,一边是愿意承担责任但是目前无法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曹涌左右为难。为了安抚申请人的情绪,法院还是作出了对李某拘留15日的决定。在送拘途中,曹涌仍然努力组织双方沟通协调,一旦达成和解就取消拘留,但申请人态度很是坚决,最终李某还是被送至拘留所。
李某被拘留的第七天,他的妻子联系了曹涌:“曹法官,这几天我四处借钱,已凑到10万元了!公司也在慢慢恢复正常运营,很多事情都需要我丈夫来处理,能不能和申请人协商,让老李提前解除拘留?”曹涌立刻将情况告知申请人,向申请人说明了被执行公司的还款态度以及现阶段该公司的运营情况。曹涌还向申请人转达了李某的妻子和妹妹愿意为上述债务进行担保这一消息。在曹涌的耐心劝说下,申请人最终同意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李某于9月28日被提前解除拘留。
“执行案件时,常常需要我们在胜诉方与无力执行的被执行人之间找准平衡点。一方面我们要保障胜诉方合法权利的实现;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考虑被执行人法人的实际履行状况和能力,最终实现案件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上的统一。”曹涌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