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于往年,2012年最高法《工作报告》紧紧围绕法院的各项职能作用谋篇布局,从全面反映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入手,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执行工作、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人民法院具体工作的十个方面系统回顾了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从部门工作角度,系统阐述司法架构的系统功能,形象的描绘出一副“司法民生”画卷。
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执行工作等是人民法院的基本业务职能,也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主要职能工作。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权,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推动国家与社会文化、经济、政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等审判工作和国家赔偿工作、执行工作,共同架构起人民法院价值功能与政治职责。
立案信访、审判监督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以及基层基础建设,是人民法院加强职能建设,提升职能效应的基本工作。司法是“民生”的基本保障,“为民司法”不但强调职能为民,更应着重挖掘法院内部潜力,加强法院外部推动,以信访与监督为抓手,以司法改革为手段,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发挥人民法院应有的作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